疫情防控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 (二)
发布时间: 2020-02-26
疫情防控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
(二)
1. 溧阳一市民有口罩偏不戴被处拘留
2. 一司机怕被查雇替身被处罚款
3. 交通执法部门严查出租车不落实乘客实名登记制度
4. 钟楼两小区物业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被责令整改
5. 钟楼一浴室老板违规聚众娱乐被追责
6. 警方查处两名造谣传谣者
7. 警方查处多起违反居家隔离规定、拒不配合执行管控措施的案件
常州市法宣办
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司法局
2020年2月
1.溧阳一市民有口罩偏不戴被处拘留
2月9日,溧阳市一外出未佩戴口罩的市民,因拒不配合疫情防控人员的劝阻,还无理取闹,被公安机关拘留。
当日上午9时许,城中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大营巷大营家超市门口有人拒不佩戴口罩。城中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将相关人员带至派出所调查。
经查,65 岁的市民汪某,在通过大营巷88号小区疫情防控点时,因没有佩戴口罩,被工作人员劝阻。但固执的汪某却拒不听劝,还恼羞成怒,辱骂、推搡防疫工作人员。相关视频被转发至网络后,造成了恶劣影响。
目前,汪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拘留五日。
2.一司机怕被查雇替身被处罚款
2月8日,一外地车主为逃避我市卡口防疫查验,竟耍起“小聪明”,雇了一位本市司机做替身,自己则躲在车内,企图蒙混过关,不曾想被细心的执勤民警发现。
当日凌晨1时许,在常溧高速溧阳北道口,疫情查验点执勤民警按照规定对一辆厢式货车例行检查,该车驾驶员蒋某自称是溧阳本地人,车上只有他一个人。然而民警登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室后排还躲藏着一个人,用被子盖住全身,民警立即将其控制。
据车主刘某交代,他要外出运货,但考虑自己是外地人,疫情防控期间出入溧阳都会面临检查,于是就突发“奇想”,雇佣了溧阳本地人蒋某为其开车接受查验,自己则藏在车内企图“过关”。
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处以200元罚款、对蒋某予以警告。
3.交通执法部门严查出租车不落实乘客实名登记制度
2月7日上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钟楼执法大队接西新桥卡口民警通知,接收一起出租车不按规定对乘客进行实名制登记的案件。钟楼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接收案件,并将出租车及驾驶员梅某带至钟楼大队进行调查。
经调查询问,梅某于2月7日上午8时左右,驾驶出租车带一名男乘客从邹区前往火车站。乘客上车后,驾驶员未提醒乘客扫二维码进行实名登记,车行至西新桥卡口时被民警查获。执法人员责问梅某是否收到公司《关于临时调整市区公共交通和出租车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的相关通知,梅某称微信收到了,但是内容没细看,不知道要让乘客二维码登记实名信息。
执法人员随后致电所属公司通报该案,建议对该车及驾驶员立即停运并训诫整改,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支持,对车辆及驾驶员处以停运3天。执法人员随后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当场发放《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临时调整市区公共交通和出租车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的通知》。强调要求各出租车驾驶员要做好防疫措施,严格执行乘客实名登记制度。
4.钟楼两小区物业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被责令整改
2月8日,钟楼区对全区64家物业企业发布《关于强化物业企业疫情防控职责的通知》,随后西新桥派出所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辖区各执勤点位进行检查,发现锦江某都正门、金某园北区门口的执勤保安工作状态不佳,对出入小区的行人、车辆未逐一进行测量体温、登记信息等工作,并多次发现当值保安在执勤民警换班间隙,消极怠工,几乎对进出人员全部放行,使得该管控措施形同虚设!
2月9日,西新桥派出所会同荷花池街道物管科,联系上述小区所属物业公司反映情况,经核实后,对涉及到的两家物业公司,出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强调了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对所有小区一律实行封闭管理,责令物业公司加强对执勤保安的思想教育与工作培训,使小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这不仅是一场医疗人员的战斗,更是一场全民的战斗。对抗疫情,我们不能心存侥幸,必须清醒冷静。唯有众志成城,才能形成战胜疫情的合力。
5.钟楼一浴室老板违规聚众娱乐被追责
2月4日晚,我市钟楼区一家浴室聚集多人打牌、打麻将,浴室内部门窗紧闭,通风不良,现场人员没有任何防护措施。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后立即当场要求相关人员佩戴好口罩,并依法传唤浴室经营者惠某某到五星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该浴室经营者惠某某明知目前正处于实施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一级响应的阶段,在政府多次发布通告,民警上门告知必须暂停营业的前提下,仍然心存侥幸,以提供场所供人打牌的方式继续营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惠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情节严重,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浴室予以查封,对麻将桌、筹码等物品予以收缴销毁。
6.警方查处两名造谣传谣者
2月10日中午,有网民在“微信群”内传播一男子上吊自杀的视频,称该男子是曾因不服从小区出入管理殴打工作人员被公安机关处罚的一名违法行为人。
经钟楼公安分局核查,该视频是江某在看到一自杀视频后,杜撰了视频中的男子为曾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曹某,并发到单位微信群,同事梁某在微信群内看到视频和文字后,又转发到其他微信群,导致不实视频被大量转发。
2月10日18时许,钟楼公安分局北港派出所抓获造谣传谣的江某和梁某,并依法对二人分别予以行政拘留5日、3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
7.警方查处多起违反居家隔离规定、
拒不配合执行管控措施的案件
当前,面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全国人民上下一心,众志成城,打响了坚决抗击疫情的攻坚战。在与疫情“赛跑”过程中,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贡献力量,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但就在这关键时刻,却出现了极个别不和谐的声音和画面,阻碍了疫情防控工作。近日,常州公安机关接连查处多起违反居家隔离规定、拒不配合执行管控措施的案件,现将其中10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月1日,浙江温州人赵某某回到武进区前黄镇某小区租住地,被告知居家隔离不得外出,并签了承诺书。2月3日至7日期间,赵某某先后三次违反规定,私自外出,拒不配合。现赵某某已被送到武进区强制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隔离费用自理。隔离期满后,公安机关将对其在居家隔离期间违反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2月2日,钟楼区居民肖某某驾驶车辆进入勤业新村时,拒不配合工作人员量体温、查验信息,强行闯防疫卡口。肖某某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2月2日,经开区居民沙某因小区被封致其倒垃圾不便,拒不服从管理,将工作人员推倒在地。沙某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2月4日,天宁区茶山街道勤丰村委杨家村疫情防控点的工作人员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登记,叶某、张某夫妇二人驾驶私家车拒不配合防疫检查,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目前,叶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张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2月7日,溧阳市竹箦镇竹溪苑小区居民李某某及其女儿准备外出购物,拒不佩戴口罩,并与现场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民警接警到现场,对其发出警告后,李某某及其女儿依旧态度蛮横,拒不悔改。两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2月8日,金坛区九洲里小区居民汤某在居家隔离观察期内,采用撕封条、翻围栏等方式,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汤某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并强制隔离。
2月8日,金坛区居民姜某在儒林镇五叶东街检查点遇检查时,未佩戴带口罩,且无出入证明,在明知区防疫指挥部实行村(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的情况下,仍不听劝阻,欲强行通过检查点。姜某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2月8日,钟楼区梧桐苑小区居民曹某某拒不配合疫情检查,殴打现场多名工作人员,并推搡抓伤民警和辅警脸部。曹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2月8日,武进区居民赵某某骑电瓶车途经239省道和卜新路交界处疫情防控检测点时,不戴口罩冲卡,拒不配合检查,严重影响检测点工作秩序,且在传唤过程中抓伤民警。赵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2月9日,溧阳市居民汪某某在溧城镇大营巷88号小区防疫点通行时,拒绝佩戴口罩,并辱骂、推搡工作人员。汪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我市第6例患者杜某1月21日驾车从武汉返常,回家后自行隔离,并主动到定点医院就诊治疗,今日已经出院。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居家隔离,防范意识强,及时阻断了病毒传播,这是一种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正确态度。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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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企业防控疫情与延迟复工法律知识问答》
http://sfj.changzhou.gov.cn/html/sfj/2020/KNIKJOFA_0207/14850.html
《传染病防治法等疫情防控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http://sfj.changzhou.gov.cn/html/sfj/2020/KNIKJOFA_0207/14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