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我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体党委常委、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书记陈群主持。
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戴国洪领学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并进行专题发言。他指出,要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意识形态工作体制机制;要加强思想引领,深入推进红色教育融入思政工作;要强化阵地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强化网络安全管理,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要加强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党委常委、副校长陆锦冲领学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并进行专题发言。他结合工作实际指出,高校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阵地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要从筑牢意识形态思想之基,强化理论武装;守住意识形态安全防线,落实岗位职责;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实现“两个巩固”等三个方面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陈群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提出两点要求:一、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要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强化使命担当,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各项工作中,把意识形态工作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落地,补短板强弱项,不折不扣的完成目标任务。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在部门联动分工负责上下功夫。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涉及单位和部门较多,情况复杂多变,应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研究,推行“汇聚信息、集中研判、多元联动、及时互馈”的“上下往复”的闭环式运行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夯实分工负责,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由散到聚”。